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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新房写孩子名字和我的名字,丈夫能有权利追究使用权吗?(小孩没有出钱,由老公还房贷)

来源:飞乐养生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新房写的你和孩子两个人的名字,就属于你们同孩子共有房产。那么,其房产就有如下的归属:

1.新房归属妻子名下的那一半产权

那一部分产权,丈夫和妻子如果有约定,写妻子名字那一部分产权就按照夫妻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这部分产权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丈夫享有新房1/4的产权;

2.新房归属子女那一半产权

新房写在孩子的名下,要看是否有逃避或者逃避债务等情形存在存在,如男方能够证明写在孩子名下是处于其他原因,那这部分也存在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但是如果没有相反证据或者约定,这一部分就是夫妻两个自愿赠送给孩子的了,其所有权就属于孩子的,夫妻两个谁都不能随意侵占孩子的这部分产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六百五十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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