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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出租合同(3篇)

来源:飞乐养生

门店出租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门店一处,位于______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作经营之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签订如下租赁合同:

  一、租期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每年租金______________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当年租赁费。

  三、承租期间,乙方经营,水电和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在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房内进行必要的装饰,但不得破坏主体结构。租赁期满,不再承租时,应保持装修后现状,不得破坏。

  五、承租期间,乙方应保持房内及设施的完好性,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并承担维修费用。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赔偿。

  六、乙方使用电、煤气等易燃物品,要确保安全,如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转让,应事先告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转让。如乙方到期不继续租用,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

  八、合同到期,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交清房款,租赁费随行就市,同等价格,乙方有优先租用权。

  九、租赁期间,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如一方违约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对方损失。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果乙方自负。

  十、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______元,合同期满室内设施完好无损、水电费两清,甲方退还给乙方。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门店出租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将常德市桥南鑫麟灯饰城门面一间三层租给乙方经营灯饰城。

  一、租期为伍年(20_________年3月20日至20_________年3月20日),第一、二年租金不涨,租金为叁万玖仟元,此后租金涨幅每年不超过叁仟元。

  二、付款方式:每年一次性付清。

  三、本房如要办理出租证的话,甲方应提供有关房屋的证件,费用由乙方支付(不包房产证、土地证等房屋产权证),费用由乙方支付。其它的一切税务和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承担。

  四、本房的内墙由乙方自己装修,但是资金来源与甲方无任何关系。期满后乙方如果续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房屋。

  五、乙方有权转让,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六、本房在经营期间不得经营_____,注意防火、防盗,如有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七、本房在装修期间如需改动,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改动。

  八、合同期满,房屋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原样。

  九、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负责对方的经济损失。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付款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门店出租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身份证号:

  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东乡县火车站正对面金碧世家号楼号(共间)商铺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该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商铺为毛坯房,实际面积以房管局产权处测量为准,其中租金多退少补)。

  第二条、该商铺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个月,包括“免租期”个月,乙方无权提前终止该合同。

  第三条、该商铺要求主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

  第四条、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1、为了扶持乙方经营,甲方给予乙方免收租金24个月优惠,每月租金标准为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续租则按当时市场行情重新确定租金收取标准。同时乙方于签订本租赁合同的同时或之前向甲方支付起租年度首个季度应缴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2、租金为季度支付,先付后用,乙方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季度租金人民币仟佰拾元(¥元)。租金可以用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向甲方交付一年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元)。租赁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约并无违约行为,甲方在15天内将保证金返还乙方(乙方所交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行为约定

  1、乙方装修商铺,应严格遵守有关商铺装修的规定,接受东乡县商铺装修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接受甲方对商铺装修的监督、管理,并在办理装修许可证、交纳装修预赔金、装修余土清运费后进行装修。乙方装修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和商铺内固定的水电、通讯设施,因乙方原因造成商铺及附属设施的损毁,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乙方装修无违反市场装修及有关房屋装饰工程管理的规定,装修保证金在乙方装修完毕甲方检测后1个月后退还。

  3、乙方禁止将货物靠商铺内墙体堆放,如因挤压墙体发生的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应爱护和合理使用商铺及附属设施,并负责铺内水电、通讯设施的维修保养。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过失造成商铺及附属设施的损毁,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5、乙方租赁期满且不续租,其附着于租赁房屋的装饰部分原则上不能拆除,乙方坚持要求拆除的,必须将商铺恢复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预赔金;扣除预赔金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接受甲方对商铺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以及其他有偿服务,并交纳相应费用。

  7、乙方在承租期内有转租时,仍由乙方全部支付房租费用,甲方不对其他方发生业务来往。

  8、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商铺外及商铺外建筑物上乱搭乱建、任意书写、张贴广告及宣传画。

  第六条、租赁期间用水、用电按分户表计量,按商业用水、电计价,乙方在每月的5日向甲方或主管部门缴交当月的水、电费。

  第七条、乙方经营需安装电话、有线电视、宽带上网可直接向甲方申请,甲方负责协助开通,由此产生的开通费、使用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该商铺租赁期满,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续租,应于租赁期满前9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取得甲方的认可,并按新的租赁条件签订续租合同。

  第九条、违约认定及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单方违约收回商铺,应赔偿乙方相关所有损失。

  2、商铺因工程质量问题无法使用,甲方又未及时修复缺损,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停业期间的店租。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天灾、地震)导致商铺无法使用,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乙方单方要求终止合同;

  2、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时间交付租金和有关费用的;

  3、未经甲方批准,擅自改变商铺结构、用途、经营范围及违规装修的;

  4、违法经营或在商铺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抵押商铺的;

  6、无故关闭商铺达半月之久;

  7、装修标准基本要求:地面贴砖、墙面刮瓷、顶部吊顶、门头店招。

  8、乙方自签订租赁合同自日起,必须开始进入装修阶段,并且保证3个月之内完成装修,开始营业。

  9、乙方必须保证正常营业的同时生源达到满场,(如星期一至星期五出现上述第1款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还需承担与合约保证金相同金额的违约金;出现上述第2款情况时,乙方除补交应交纳的费用,还应向甲方支付每日1%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15日未缴足应交纳的相关费用及违约金,甲方另有权停止该商铺的水电供应,如逾期30日仍未缴足,甲方另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余下期限的所有租金并没收保证金;出现上述3、4、5、6、7、款情况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承担甲方所有损失。

  10、如因甲方未提供商铺房产证,而导致乙方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甲方承担乙方一切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本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营业执照注册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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